上一篇主題中,我們談到道路速限的概念,還記得道路速限是怎麼設定的嗎?在市區由於道路緩衝區狹小、視線通常也不佳,因此在道路速限上通常只會設定時速五十公里,慢車道與巷道內甚至只有四十,省道的部分通常路會設計的較直且較寬,因此設定速限可以達到七十公里。不過這到底是怎麼訂定出來的,這跟安全距離有關,本篇我們就要講關於安全距離的部分。
在法規上,我們的安全距離是以公尺來計算的,當時速五十公里時,與前車所保持的安全距離為50除以2,也就是25公尺,差不多是5台汽車的距離,但是你自己可以試試看,你真的知道到底多遠才是25公尺嗎?靜止狀態下跟移動狀態下的距離感又有更大的差異,這實在是不容易去估算。
也因此在距離的維持上,筆者建議可以改用秒數來估算,這也是國外常用的方法。在與前車的安全距離為二秒,這種安全距離的估算遠比距離估計還要簡單的多,只要看著前車的車尾經過某個參考點(橋樑接縫、燈柱、水溝蓋),心裡開始默念一、秒、鐘、兩、秒、鐘(這部分可以稍稍練習一下,不需要太多的時間就可練到相當的準確度了),到你車頭經過這個基準點超過兩秒就表示你有保持到這個安全距離了,同時也稍稍高於法規的安全距離,這部分將在文章最後的部分進行深入的解釋。
更進一步來說,以視線來做考量所需要保持的距離,則至少要在四秒以上,因為除了反應時間與剎車距離以外,你還必須要有更多的時間來判斷前方路況。通常筆者建議能看多遠就看多遠,不過要這樣長時間的看這麼長的範圍對精神的消耗實在是太大,因為除了往前看以外,還要隨時掃描一下照後鏡,這樣騎不到半個小時就已經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