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測驗
路考測驗原有的4個項目直線平衡、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斑馬線行人穿越道,加上105年6月1日起加考的兩段式轉彎、變換車道、直角轉彎以及路口停車,共計8個項目,70分及格,不及格者得複試一次,複試未過者,須於7日後才能再次補考。
自105年1月1日起,不論是報考普通重型或是普通輕型機車駕照,都需參加路考,兩種駕照路考內容相同,路考時可以騎乘自己的機車與配戴自己的安全帽,另外也可向監理單位承租機車與安全帽。將身分證、機車駕照登記書、體檢表以及路考評分表準既成績紀錄表於考場入口交給考驗人員審核後即可路考。
直線平衡
這關主要是測驗駕駛人的平衡感,必須在長15公尺、寬40公分的直線道路上駕駛不得低於7秒,當前輪壓過啟動管線後雙腳應至於踏板上,7秒以上算合格。
扣分標準:
直線平衡駕駛時間低於7秒扣32分
車輪壓管線或腳著地扣32分
行車時雙腳懸空未置於腳踏板扣8分
兩段式轉彎
台灣許多路口都需要兩段式左轉,但很多騎士都忽略道路指示牌,因此特別加考此項目,行經待轉區時需降低車速,並依規定打方向燈方可進入待轉區。
扣分標準:
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扣32分
未依規定停在待轉區內扣16分
未依規定減速進入待轉區扣(煞車燈未亮)16分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進入待轉區扣16分
變換車道
在變換車道時需要打方向燈,並轉頭查看或看後照鏡。
扣分標準: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扣32分
未轉頭看查看或未後照鏡扣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