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車流量大的十字路口,往往成為交通事故發生的熱區,但你是否有想過為什麼車禍都在路口發生呢?為什麼一般路段的事故比例會比較少呢?開車騎車抵達路口時,到底誰的路權較大,誰應該先通過呢?Moto7將在本文中詳細解說路口衝突點,讓各位車友能夠提升自身安全意識!
轉載自:零事故研究所
原文:馬路如虎口,路口衝突點您知道多少?
試想,從您上路至今多數交通事故地點是否都發生於路口?為什麼路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常見之事故位置又分成哪些型態?
事實上,路口為車流匯集、轉換方向之處,容易發生事故與混亂。當用路人將車輛由原車道行駛至另一車道,或繼續行駛原車道進入路口時,便與其他車輛發生分流、併流、交叉穿越等運行行為,且用路人間必定因行車軌跡之合併、分流、交叉而產生衝突點。
下圖為標準之雙向雙線道十字路口,當您行駛至該路口,相對應之駕駛行為可能包含直行、左轉及右轉。而當您左轉或右轉時,便會與其他方向車流產生交會點,而交會點亦即上述所提及之衝突點。其中綠點為分流之衝突點,藍點為匯流之衝突點,至於紅點則交錯路線重疊之處。一個標準的雙向雙線道十字路口,共有32個衝突點,亦即有32種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車道數越多,衝突點也會加倍,因此路口多半會設計紅綠燈、劃設雙白線、甚至設計左右轉車道、槽化線等來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路口路段肇事型態分析
根據運輸研究所之交通事故統計資料,將事故資料依據事故發生位置進行分析,其中將事故位置區分為路口、路段及其他事故位置。最常發生事故之位置以路口占57.97%最多,次之為路段占40.46%,如下圖所示:
其中路口及路段型態如下:
1. 路口:交叉路口內、交叉路口附近、機車待轉區、機車停等區。
2. 路段:迴轉道、快車道、慢車道、一般車道(未劃分快慢車道)、公車專用道、機車專用道、交通島(含槽化線)、機車優先道、路肩及路緣。
3. 其他:交流道、行人穿越道、穿越道附近、人行道、收費站附近。
其中,路口型態又以「交叉路口內」79.45%佔路口事故型態最多。由於交叉路口為整體道路系統之連結點,其交通量及安全性影響整體的道路運行績效,再加上交叉路口之幾何設計特性、車流量多寡等較一般路段複雜,因此隱含許多潛在危險。
而交叉路口內前三大事故發生原因,絕大部分皆因駕駛人行為所致,針對駕駛人行為排序,排名第一為「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占29.76 %,排名第二為「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占25.89%,排名第三則為「駕駛人-未依規定減速」占10.05%。
其中,「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歷年來位居肇事因素前幾名,可以推估用路人針對路口停讓觀念有待釐清。
針對路口停讓相關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以下判斷準則:
一、 當路口有交通警察指揮時,以交通指揮為優先
二、 行經號誌化路口時,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行駛
三、 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時:
1.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支線道判斷依據
幹線道判斷依據
2.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計算,以進入交叉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3. 車道數不同時,少線道車應禮讓多線道車
4.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5.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6. 總的來說,路權判斷依序為:
近年來各地方政府針對易肇事路口(段)之交通安全改善提出相對應之計畫。計畫程序包含現場環境評估、肇事診斷、確立改善方案、與實施評估等。其中道路環境評估項目包含:交通量、交通號誌管制、道路幾何設計,與近幾年之肇事統計資料等。主要之目的皆希望透過改善計畫後,能有效地提升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Moto7提醒您:
交通安全的提升,除了政府在教育、工程及執法層面之推行改善外,用路人本身對於交通環境之路權規範,亦須培養一定程度之防禦性駕駛觀念,以期降低事故發生之機率!
資料來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運輸安全網站資料系統
交叉路口車道分流規劃設計與管制績效評估之研究:
駕駛者對號誌化平面交叉路口對向直行左轉車輛行車路權感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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