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號快速道路疑似因濃霧霧霾發生2死8傷的重大交通意外,除了讓交通部急忙徵調高公局的濃霧偵測器應急外,公路總局也做圖告訴大家遇到濃霧時應該要減速閃雙黃燈,不過中央氣象局局長鄭明典在自己臉書上PO文說,盡量避免。
轉載自:CARLINK鏈車網
原文:遇到濃霧打雙黃燈?中央氣象局局長鄭明典:最好不要
撰文:陳威志 Max
鄭明典以美國加州地區舉例,表示加州山谷區也常出現濃霧。而當地公路警察則霧中打雙黃燈的動作並不會取締,理由是當霧太濃時,駕駛可能隨時處於停車狀態,因此示警後方來車可以理解。
但此前提是「準備停車的狀態」,因為雙黃燈還具備方向燈功能。因此當車輛處於行駛中,閃爍雙黃燈又變化車道,將使後方車輛無所適從。因此他建議若非準備停車,不建議輕易在濃霧區中使用雙黃燈警示。雖然許多進口車現在有防呆機制,即閃雙黃燈時若撥動方向燈桿,則方向燈會暫停雙黃燈閃爍,但這機制並非每台車都有,因此使用車主最好還是先了解一下自身配備。
然而現今車輛均強制配置後霧燈,因此遇到濃霧或能見度不佳路段,還是開啟前後霧燈為主。但要強調一點的是,霧燈設計並非用來取代主要照明,因此可別拿來當日行燈或大燈的輔助燈具使用。
此外多數車輛的前霧燈都會設在前保桿下方,主因是此燈具是為了照射地面標線或貓眼石,讓車主可以在濃霧處清楚自身在車道相對位置。然而為了達到高穿透力,因此霧燈照明度都較大燈為高,因此平時使用易造成後方或對向來車眼睛不適。因此遇到濃霧時記得放慢車速、拉長安全距離不隨意變化車道,才是安全回家的黃金法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