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路權這件事,我們台灣的法令和用路人共識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不只是機車的路權、行人的路權,還有直行車和轉彎車的路權等等。但是自己的路權自己爭是沒錯,但有時也看清楚人事時地物,太偏執反而會落得一片噓聲!
這種事在台灣會不會有不同解讀?這不好說,不過美國網民幾乎對位「現代」路權女鬥士可是沒在客氣,尤其針對她的後煞車燈沒亮,分明是在路中間違法停車; 又或是看到這輛舊現代Tucson的已消失的前保桿,認為她是為了保險,反正不管如何,這都不是一個正常的情況,相信大部份的人都會各退一步,不要堵塞交通才是首要!